不予立案条件六种条件
1、法律分析:刑事事件中不符合立案条件的有以下六种情况:情节轻微,危害不大,不需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或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特赦令赦免的犯罪行为可不予立案。己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犯罪。
2、法律分析:下列六种通常是符合不立案条件: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经特赦令赦免的。犯罪己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3、在审查中,对反映的问题,必须实事求是,一就是一,二就是二,不允许任意夸大或缩小,更不允许捕风捉影,无中生有。判明立案材料的真实性和可靠性。通过审查,就是要明辨是非和真伪,弄清事情的真假虚实。
4、自诉不予登记立案:(一)违法起诉或者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二)涉及危害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三)危害国家安全的;(四)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的;(六)所诉事项不属于人民法院主管的。
5、非法定稽查对象:只有符合法定条件的对象才能成为稽查对象。如果被稽查的主体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已经失去了被稽查的资格,例如公司已经注销,那么稽查局可以不予立案。
行政诉讼法明确规定的判决形式有
我国 行政诉讼法 和最高人民 法院 的司法解释已经规定了包括维持判决、撤销判决、履行判决、变更判决、确认判决和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判决等六种形式的判决。
法律分析:法律规定,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维持、撤销或者部分撤销、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限期履行法定职责、变更等五种判决形式。
法律主观:行政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一审和二审可以根据不同情况作出不同的判决,现分述如下:第一审判决类型。维持行政行为判决,适用条件是行政行为合法、适当。
行政诉讼的判决有以下四种:确认违法的判决。确认违法的判决适用于以下几种情况:《解释》第50条第3款规定:“被告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原告不撤诉,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应当作出确认其违法的判决”。
《行政法》---一审判决
1、【基层法院】《行政诉讼法》第 14 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
2、十一审判决:与普通诉讼的判决相同;法院可以将判决结果告知被诉行政机关所属的人民政府或者其他相关的职能部门。 「 注意】 不是检察院告知,而是法院告知 十执行:被告不执行生效判决,法院应当移送执行。
3、确认违法的判决适用于以下几种情况:《解释》第50条第3款规定:“被告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原告不撤诉,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应当作出确认其违法的判决”。
4、.因行政机关的原因导致行政协议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法院可以同时判决责令其采取补救措施;给原告造成损失的,法院应当判决予以赔偿 行政协议案件的管辖 级别管辖:同具体行政行为案件 地域管辖:第一步,专属管辖。
5、否则行政裁量不符合比例原则。因此,被上诉人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对上诉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属于适用法律错误。原审判决维持不当。
6、珠海市第一审法院经公开审理认为:原告驾驶的“光大二”号轮,在我国内海运载大量香烟,没有合法证明,依照《海关法》的规定,应以走私论处。拱北海关所作的处罚决定,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撤销判决适用于有什么情形的具体行政行为
1、主要证据不足的;(2)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3)违反法定程昌蔽碰序的;(4)超越职权的;(5)滥用职权的;(6)明显不耐谈当的。
2、行政诉讼撤销行政行为判决的适用情形包括:(1)主要证据不足。指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缺乏必要的证据,不足以证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所认定的事实情况。(2)适用法律错误。
3、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作出撤销判决:(1)主要证据不足。(2)适用法律法规错误。(3)违反法定程序。(4)超越职权。(5)滥用职权。撤销判决即人民法院经过审查作出的否定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判决。
...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撤销。
判决撤销,是否定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判决。根据 行政诉讼法 第五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人民 法院 经过审理,认定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判决撤销: (1)主要证据不足的。
第五十八条 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但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将会给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确认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判决,并责令被诉行政机关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造成损害的,依法判决承担赔偿责任。
人民法院认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但不适宜判决维持或者 驳回诉讼请求 的,可以作出确认其合法或者有效的判决。
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行为有下列什么情形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主要证据不足。指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缺乏必要的证据,不足以证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所认定的事实情况。
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作出撤销判决:(1)主要证据不足。(2)适用法律法规错误。(3)违反法定程序。(4)超越职权。(5)滥用职权。撤销判决即人民法院经过审查作出的否定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判决。
以案释法:带你详细了解行政处罚中有关一事不再罚原则的规定——山东省...
法理学上有个一事不再罚原则,是指对违法行为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以同一事实行为和同一法律依据,给予两次或者两次以上的处罚。一事不再罚作为行政处罚的原则,目的在于防止重复处罚,体现过罚相当的法律原则,以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对当事人的同一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该条款即为“一事不再罚”原则。
所谓“一事不再罚”,是指行政机关不得以同一事实和同一依据,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给予两次罚款的行政处罚。
【答案】:D 一事不再罚原则是指对违法行为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以同一事实和同一依据,给予两次以上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