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审判决不服怎样申请再审
1、法律分析:终审判决不服可以向当地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之日起三个月内进行审查,符合规定的,裁定再审。不符合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法院院长批准。
2、法律分析: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诉,申请再审,申诉期间不影响案件的执行,经确认符合申请再审的条件,才能进入再审程序。中国的审判制度是两审终审制,二审就是终审了,不能上诉,法院开始执行。
3、法律分析:对中院的终审判决不服,可以向所在地的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4、法律主观:一审终审的案件,当事人可以申请再审。当事人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的,应当再审。
不服一审部分判决,提起上诉,二审可以撤回一审全部判决吗?
准许撤诉的,应当一并裁定撤销一审裁判。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前,上诉人申请撤回上诉的,是否准许,由第二审人民法院裁定。
并且,我们国家是二审终审制度,如果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话,将会以判决、裁定的方式驳回上诉,那么就不可以在进行上诉,这就是最终的判决结果了。
可以,但申请撤诉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即撤诉不得侵犯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违反公序良俗或规避法律企图逃避法律制裁,关于这一点,法院会进行审查以决定是否允许撤诉。
答案是肯定的 ,如果二审认为,一审人民法院驳回起诉的裁定确定有错误的话,那么可以依据相关的条件撤销原定的裁定 ,并且指令原审人民法院立案受理或者重新审理。
法律分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双方不服各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的,可以在判决生效前十日内提起上诉。
发回重审程序如何进行
1、法律主观:发回重审必须是要当事人向法院提出二审才会将案件重新进行审判。发回重审制度是民事诉讼程序确立的一项重要制度。
2、法律主观:程序:关于立案发回重审的案件应立新的案号。关于送达发回重审案件,在立案以后,送达的文书可以不按初审案件程序中规定的文书种类送达。关于审判组织发回重审的案件,可以由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
3、法律主观:刑事案件发回重审案件审理程序是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但是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在满足法定的情况下,可以上诉、抗诉。重审是上级法院认定审理不当要求重新审理,撤销原来的审理结果,发回重新审理。
4、发回重审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应当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 审理再审案件,原来是第一审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原来是第二审的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按照第 二审程序 另行组成合议庭。
5、必须是单数。发回重审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应当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再审案件,原来是第一审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原来是第二审的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
6、【法律分析】发回重审的案件,应当重新设置案件编号。再审案件的发生是二审法院依法对一审案件进行监督的结果。原审是否受理,以程序是否终结为依据,不以判决文书是否有效为依据。二审程序已经受理后,案件重新审理。
法院一审判决,过了上诉期怎么申诉
”由此可见,如果你确有理由,还可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符合上述情形之一的,即可向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你就可经过人民检察院的抗诉途径而提起案件的再审程序。
法律主观:超过判决书规定的上诉期限的,法院判决生效,不能再上诉。如果认为生效法院判决有错误,可以向法院申请再审。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所以刑事案件过了上诉期,判决书就会生效,当事人不能再提出上诉。如果当事人不服判决的,可以向检察院提出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