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俗称“黑名单”,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对被列入失信名单的自然人或法人名单予以公开、查询和曝光。当事人一旦被纳入失信名单,会对个人信用和社会活动产生严重影响。那么,法院撤销失信名单公告多久有效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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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被执行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在十五个工作日内撤销失信名单公告:
* 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人民法院依据法律规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 经人民法院审查,被执行人确无履行能力。
申请撤销
被执行人认为自身不符合失信条件,或者存在其他特殊情况,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撤销失信名单公告。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申请后二十个工作日内做出决定。
线上查询
人民法院撤销失信名单公告后,当事人可以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www.zxgk.court.gov.cn)上查询自己的失信记录。查询结果为有效,表示该当事人已不再被列入失信名单。
公告展示
人民法院撤销失信名单公告后,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展示撤销公告,公告期限为十五个工作日。在此期间,社会公众可以查询到该撤销公告。
注意事项
* 被执行人在履行义务后,应及时向执行法院申请撤销失信名单公告。
* 人民法院撤销失信名单公告并不意味着被执行人免除债务,债务仍需依法履行。
* 被执行人再次被列入失信名单,将重新受到失信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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