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记录是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形成的法律文书,包括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等。这些记录一般会向社会公众公开,但有时当事人可能出于各种原因希望删除相关内容。本文将介绍如何删除裁判文书记录内容。
确认可删除性
并非所有裁判文书记录都可以删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裁判文书公开工作的规定(试行)》的规定,下列裁判文书记录不得删除:
* 涉及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未成年人隐私的;
* 涉及商业秘密的;
* 可能损害他人名誉、隐私的;
* 法院认为不宜删除的其他裁判文书记录。
在申请删除之前,当事人应首先确认裁判文书记录是否具有可删除性。
申请删除流程
符合删除条件后,当事人可以向做出裁判文书的法院提出删除申请。申请书应包含以下内容:
* 当事人的身份信息;
* 申请删除的裁判文书记录的案号;
* 删除理由及相关证据;
* 联系方式。
审查和决定
收到申请后,法院将对裁判文书记录进行审查,核实当事人的身份和申请理由。对于符合删除条件的申请,法院将作出准予删除的决定;对于不符合删除条件的申请,法院将作出不予删除的决定。
删除方式
决定准予删除后,法院将对裁判文书记录进行删除。删除方式主要有两种:
* 物理删除:法院将销毁纸质裁判文书记录,并从档案管理系统中删除电子裁判文书记录。* 屏蔽删除:法院将对裁判文书记录进行屏蔽,使其无法从网上或其他公开渠道获取。视频播放问题
如果裁判文书记录中包含视频内容,当事人在申请删除时应注意,视频内容的删除方式与文字内容不同。法院一般会将视频内容单独存储,申请删除时需要明确提出删除视频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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