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中确认无效判决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答案说明:依据《行政诉讼法》,第七十五条 行政行为有实施主体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或者没有依据等重大且明显违法情形,原告申请确认行政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判决确认无效。
行政诉讼中确认无效判决的适用情形有:主要证据不足的;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违反法定程序的;超越职权的;滥用职权的;明显不当的。行政诉讼中确认无效的判决的适用情形是行政行为严重违法,需要予以撤销的情形。
判决只有生效和还未生效两种,不存在无效判决。《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一条,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可以上诉吗
1、法律分析:申请撤销仲裁裁决被驳回后不可以上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九条 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可以上诉。【法律分析】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
3、可以上诉,可以无限次数上述,中国适用两审终审制,即第二审人民法院所作的判决属于终审判决,也就是说无论当事人是原告还是被告只有一次上诉机会,不存在无限次数的上诉情况。
4、应当在两个月内作出撤销仲裁裁决或驳回当事人撤销仲裁裁决申请的裁定,对此,当事人无权上诉.但是仲裁裁决被撤销的,当事人可以重新达成仲裁协议再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
民事诉讼法解释(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条 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住所地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而所谓的“民事诉讼”乃指民事法院依当事人之请求,就民事纷争事件利用国家公权力强制解决之程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已于2014年12月1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36次会议通过,自2015年2月4日起施行。
新民事诉讼法解释第312条第313条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68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22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司法解释第三版第61条规定:被申请人对申请支付令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支付令的五日内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或者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