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是指经法院判决执行且拒不履行或逃避履行义务的人。为了维护法律的权威和诚信,国家对失信被执行人采取了一系列惩戒措施。如果失信被执行人已经履行完毕义务,或者符合其他撤销条件,则可以申请撤销失信被执行人手续。以下为申请撤销失信被执行人手续的流程指南: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申请人需要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包括:
* 生效的法律文书,如判决书、裁定书等
* 履行完毕义务的证明,如付款凭证、结案证明等
* 申请撤销书,写明申请人的身份、住所、联系方式等信息,以及申请撤销的理由
向执行法院提交申请
准备好相关材料后,申请人需要向作出执行裁定的法院提交申请撤销书。法院会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和相关情况进行审查。
法院审查
法院在审查过程中,会核查申请人的身份信息,是否已经履行完毕义务,以及是否符合其他撤销条件。如果符合撤销条件,法院会作出撤销裁定书。
送达撤销裁定书
法院作出撤销裁定后,会将裁定书送达给申请人、被执行人以及相关单位。收到撤销裁定书后,申请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将予以撤销。
注意事项
需要注意的是,以下情况不符合申请撤销失信被执行人手续的条件:
* 被执行人未履行完毕全部义务
* 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义务
* 被执行人恶意逃避履行义务
* 对被执行人正在采取其他执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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