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对生效判决书的执行产生异议时,当事人可以通过申请撤销判决书执行案件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以下详细介绍了申请撤销判决书执行案件的流程和注意事项:
## 材料准备
申请人应当准备以下材料:
- 撤销执行申请书
- 申请人身份证明
- 判决书或裁定书复印件
- 证据材料,如证明判决不当的材料、证明已经履行判决内容的材料等
## 申请方式
申请人可以邮寄、直接递交或通过电子诉讼平台向有执行权的法院提交撤销执行申请书。申请书中应当载明撤销执行申请的理由、事实和证据。
## 审查受理
法院收到申请后,将对材料进行审查。如果材料齐全、手续合法,法院会予以受理,并通知被执行人。
## 开庭审理
受理后,法院会安排开庭审理。庭审中,申请人应当陈述撤销执行的理由,并提供证据。被执行人有权对申请人的理由和证据进行辩驳。
## 裁判文书
开庭审理结束后,法院将根据查明的事实和法律规定,作出准予撤销执行或驳回申请的裁判文书。
## 注意要点
- 撤销执行申请应在两年内提出。
- 对于人民法院已经执行完毕的案件,当事人不得申请撤销执行。
- 申请人应当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撤销执行的理由成立。
- 被执行人有权参加庭审并表达意见,申请人应当及时送达相关材料。
- 法院裁判文书生效后,原判决书的执行效力即被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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