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作为诉讼中的重要辅助手段,旨在为法官提供专业意见,协助查明案件事实。近年来,司法鉴定逐渐异化,沦为部分不法之徒的敛财工具,严重损害了司法公正。为扭转这一局面,一系列规定应运而生,旨在消除司法鉴定中的异化现象。
**一、规范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员资质**
司法部颁布的《司法鉴定管理办法》明确规定,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包括专业技术能力、职业道德和执业经验。违反规定的,将受到吊销资质、禁止执业等处罚。
**二、建立完善的鉴定委托和管理制度**
为避免鉴定过程中的不当干扰,规定要求鉴定委托严格遵循程序,由法院或其他委托机构签发委托书,明确鉴定目的、范围和要求。鉴定机构则有义务对鉴定委托进行审查,不符合条件的不得受理。
**三、强化鉴定质量监督和责任追究**
司法部成立了全国司法鉴定监管平台,对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员进行动态监管。明确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员对鉴定结果承担法律责任,出现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将追究相应责任。
**四、畅通鉴定异议处理渠道**
为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规定建立了鉴定异议处理机制。当事人对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向鉴定机构申请复核,或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重新鉴定。重新鉴定由不同于原鉴定机构的鉴定机构进行。
**五、加强对司法鉴定行业的监督**
司法行政部门定期对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员进行执法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鼓励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对司法鉴定行业进行监督举报。
通过这些规定,司法鉴定行业得到了有效规范,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员的资质和行为受到严格约束。鉴定异议处理渠道的畅通,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司法公正的实现。只有彻底消除司法鉴定中的异化现象,才能维护诉讼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