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欲撤销失信人员信息,原告可向人民法院提交复议申请书。申请书中应明确提出撤销失信人员信息的请求,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例如已经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证明、已采取措施保障债权人利益的证明等。人民法院收到申请后,将依法对申请人的情况进行审查,若符合撤销条件,将作出撤销失信人员信息的裁定。
1、原告怎么撤销失信人员信息呢怎么写申请复议
原告如何撤销失信人员信息
当自然人或法人因不履行法院判决和仲裁裁决而被纳入失信名单时,可以按照以下流程申请撤销失信人员信息:
一、提出申请
1. 直接向原告方提起撤销申请。
2. 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二、材料准备
申请撤销失信人员信息需准备以下材料:
1. 申请书,写明撤销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
2. 生效的判决书或仲裁裁决书。
3. 履行债务的证据,如转账记录、收据等。
4. 其他可以证明不再有失信行为的证据。
三、申请复议
如果原告方拒绝撤销失信人员信息,申请人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或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申请复议的流程:
1. 提交复议申请书,说明复议理由。
2. 提交原申请材料的复印件。
3. 缴纳复议申请费。
四、后续处理
1. 原告方收到撤销申请或复议申请后,应当在规定期限内进行审查。
2. 如果原告方同意撤销失信信息,则应及时向失信人名录发布机关通报。
3. 如果原告方或法院驳回撤销申请或复议申请,申请人可以提起诉讼。
注意要点:
撤销失信人员信息需在履行完毕债务后提出申请。
申请撤销失信人员信息的材料要真实、齐全。
如果原告方或法院驳回申请,申请人可以及时咨询律师寻求帮助。
2、法院列入失信人名单可以解除吗
法院列入失信人名单可以解除吗
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对未按照判决、裁定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列入失信人名单。失信人名单会对被执行人的信用产生重大影响,限制其高消费、出境等行为。
解除失信人名单的条件
根据相关规定,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法院解除失信人名单:
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申请执行人撤回执行申请;
人民法院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
解除失信人名单的程序
被执行人符合解除条件的,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法院收到申请后,会进行核查。核查无误的,法院会作出解除失信人名单的裁定。
注意事项
被执行人申请解除失信人名单,需要提交充分的证据证明已经履行了义务。
法院解除失信人名单后,失信人名单上的信息会予以删除。
如果被执行人再次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法院可以再次将其列入失信人名单。
法院列入失信人名单是可以解除的,但需要符合相关条件和程序。被执行人应主动履行义务,避免陷入失信境地。
3、法院撤销失信人多久生效
法院撤销失信人多久生效
当法院发布失信人名单后,失信人将会面临一系列的限制措施,例如限制高消费、禁止乘坐飞机和高铁等。而如果失信人已经履行了还款义务或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法院可以撤销失信人的名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法院撤销失信人名单的生效时间为自裁定书送达之日起生效。裁定书一般会在送达后第二天起生效。
需要注意的是,法院撤销失信人名单后,失信人的信用记录并不会立即消除。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失信信息在被撤销后,征信机构还应当继续保存至少5年。这段时间内,失信人仍然会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
失信人名单的撤销有一定的程序。失信人需要向法院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自己已经履行了还款义务或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法院经过审查后,才会作出撤销失信人名单的裁定。
法院撤销失信人名单的生效时间为自裁定书送达之日起生效,但失信信息会在被撤销后继续保存至少5年。失信人申请撤销名单需要向法院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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