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被执行人符合本规定第十一条所列情形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撤销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撤销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
(一)被错误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二)失信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或者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按照和解协议履行义务的;
(三)已按照生效法律文书的规定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全部义务或者提供担保的;
(四)已将欠付的社会保险费、土地出让金、税款等缴纳到指定账户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原告提出撤销失信人流程怎么写的呢法律条文规定
原告提出撤销失信人流程的法律条文规定
相关法律条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54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的决定》第31条
撤销失信人流程:
根据上述法律条文规定,原告申请撤销被执行人失信人名单,应当向受理执行案件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并附具下列材料:
撤销申请书
原告的身份证明
证明被执行人已履行或部分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证据
申请执行费用的收据
人民法院对申请的处理:
人民法院收到申请后,应当在7日内对申请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应当裁定准予撤销;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裁定驳回申请。
裁定撤销的法律效力:
人民法院裁定撤销失信人名单后,被执行人即解除失信人身份,其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将从失信人名单中删除。
需要注意的事项:
原告提出撤销申请的前提是,被执行人已履行或部分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人民法院对申请的审查具有裁量权,原告提供的证据材料需要充分且真实。
已被纳入失信人名单的人员,不得重复提出撤销申请。
2、达成和解后,解除失信需要多久
达成和解后解除失信需时
当个人或企业因违反合同或其他义务而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时,其信用记录将受损,并面临一系列限制和处罚。达成和解并履行义务后,解除失信状态是恢复信用和重拾正常生活或经营的关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的规定,失信被执行人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全部义务或者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撤销执行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由执行法院解除其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
也就是说,达成和解后,失信被执行人需主动向执行法院提交解除失信申请。执行法院在收到申请后,经审查核实,符合条件的,将在15日内解除失信状态。
值得注意的是,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自解除之日起,不再对外公布。但此前因失信被采取的限制措施,如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等,需要等待相关部门或机构自行解除。
解除失信状态后,失信被执行人的信用记录将逐步恢复,但仍需要一段时间才能完全恢复如初。个人或企业应珍惜信用,妥善处理违约纠纷,避免陷入失信困境。
达成和解后解除失信状态需要15个工作日,但恢复信用记录需时较长。个人或企业应重视信用,避免违约,以免影响自身发展和正常生活。
3、法院列入失信人名单可以解除吗
法院列入失信人名单可以解除吗
被法院列入失信人名单后,会严重影响个人的信誉和生活。那么,是否可以解除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呢?
解除失信人名单的条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失信被执行人可以申请解除名单,但需具备以下条件:
完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不可归责于申请人的客观原因造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義務的;
主动履行义务且还清全部欠款及利息,但有证据证明其履行能力受客观因素影响的。
解除失信人名单的程序
符合解除条件的失信被执行人,可以向原判决法院递交解除名单申请书。申请书中应说明解除的理由、提交相关证据材料。
法院受理申请后,将审查相关材料,符合条件的,予以解除。整个解除过程一般需要2-3个月的时间。
解除名单后的注意事项
解除失信人名单后,个人信用将得到恢复,但要注意以下事项:
今后仍需按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義務,避免再次被列入失信人名单;
解除名单记录会保留2年,在此期间,法院可能会对信用情况进行查询;
解除名单后,仍需积极保持良好的信用记录,避免不良行为影响个人信誉。
法院列入失信人名单并非不可解除,只要符合解除条件并按照程序申请,即可解除名单,恢复信用。在此过程中,应保持诚信守法,避免再次出现失信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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