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824880947

打电话

结案后一直未撤销失信人怎么办理

admin2024-04-0523

电话咨询 《《《《点击

联系方式

法院结案后,若失信被执行人未主动履行义务且未申请撤销失信名单,则需要当事人持相关材料向执行法院申请撤销失信名单,例如已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有证据证明生效法律文书确有错误;有确凿证据证明没有履行能力等。当事人可通过提交《撤销失信名单申请表》、生效法律文书、履行凭证等材料,请求法院审查是否具备撤销失信名单的条件,经法院审查符合条件后,将予以撤销失信名单。

结案后一直未撤销失信人怎么办理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1、结案后一直未撤销失信人怎么办理

结案后未撤销失信人怎么办理

失信被执行人制度是维护司法权威、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但实践中,存在结案后未撤销失信人的情况,给失信人带来诸多不便。

原因分析

结案后失信人未撤销的原因可能有多方面:

法院疏忽遗漏:法院在结案后可能疏忽了撤销失信人的程序。

当事人未及时申请:失信人自身可能由于疏忽或不知情等原因,没有及时向法院申请撤销失信人。

执行程序未完成:虽然案件已经结案,但执行程序可能尚未完成,导致失信人仍未被撤销。

影响与危害

失信人未被撤销会对其日常生活和社会活动造成诸多影响,如:

限制高消费:失信人将被限制乘坐飞机、高铁等交通工具,入住星级酒店等高消费场所。

影响信誉:失信记录将被纳入征信系统,影响贷款、就业等方面。

心理负担:失信人的心理负担加重,社会交往受到限制。

办理流程

如果当事人发现结案后仍为失信人,可以按照以下流程办理撤销失信人手续:

1. 确认执行完毕:当事人应向法院确认案件执行程序是否已经完毕,是否需要进一步履行义务。

2. 提交申请:当事人向受理案件执行的法院提交撤销失信人的申请。申请书中应陈述案件结案的事实,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法院出具的结案证明、执行完毕证明等。

3. 法院审查:法院收到申请后,将进行审查。如果符合撤销条件,法院将出具撤销失信人裁定书。

4. 纳入征信系统:法院将撤销失信人的裁定书送达失信人和征信机构,征信机构将及时更新失信信息。

注意事项

及时申请:当事人应在案件结案或执行完毕后及时向法院申请撤销失信人的手续。

主动提供证据:当事人应主动提供案件结案、执行完毕等相关证明材料,以加快撤销失信人的进程。

保持联系:当事人应保持与法院的联系,及时了解撤销失信人申请的进展情况。

避免再次失信:撤销失信人后,当事人应遵守法律,避免再次失信,以免再次被列入失信人名单。

结案后未撤销失信人会对当事人产生诸多不利影响。当事人应及时主动办理撤销手续,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避免不必要的困扰。

2、结案后一直未撤销失信人怎么办理执行

结案后一直未撤销失信人怎么办理执行

失信人是指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员。在人民法院结案后,如果未撤销失信人,当事人仍然需要履行判决义务。如果失信人不履行义务,则当事人可以申请办理执行。

办理执行的程序

结案后一直未撤销失信人,当事人可以向原审法院或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的程序如下:

1. 提交执行申请書:当事人需要提交执行申请书,并附上生效的判决书、调解书等法律文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2. 接受执行立案: 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书进行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立案执行。

3. 送达执行通知书: 法院将执行通知书送达给被执行人(失信人)。

4. 执行措施: 法院根据判决书或调解书的内容,采取相应的执行措施,如查询失信人的银行存款、冻结资产、限制高消费等。

撤销失信执行的条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管理办法的通知》,失信人符合以下条件可以申请撤销失信执行:

信用记录良好,未有其他失信行为;

已履行法律义务或者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非主观原因导致无法履行义务。

撤销失信执行的程序

当事人符合撤销失信执行条件的,可以向原审法院或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撤销失信执行。申请撤销失信执行的程序如下:

1. 提交撤销申请书:当事人需要提交撤销申请书,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2. 法院审查: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书进行审查,符合撤销条件的,予以批准。

3. 撤销执行:法院将撤销执行决定书送达给当事人,并通报相关单位。

注意事项

当事人申请执行时,需要及时向法院提供失信人的相关信息,如住所、联系方式等。

法院在执行过程中,会征求失信人的意见,并对失信人的抗辩进行审查。

如失信人拒不履行义务,法院可以采取更加严格的执行措施,如拘留、罚款等。

当事人撤销失信执行后,失信人将不再被限制高消费等行为。

本文链接:https://qyxyxf.mtyuan.com/post/144395.html

结案后一直未撤销失信人怎么办理

阅读更多

相关文章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