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失信条件涉及多种情况,如债务履行完毕、被错误纳入失信名单、存在不可抗力或法定免责事由等。办理撤销手续需向相关法院或行政机关提交申请,提供相应材料证明,具体程序和所需材料因情况不同而异。
1、撤销失信条件是什么情况啊怎么办理手续呢
撤销失信条件是什么情况?
失信条件是指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法院或其他有权机关认定为存在严重失信行为而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况。失信条件包括:
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以欺诈、伪造、胁迫等方式妨害法院执行的;
转移、隐匿、处分财产等行为致使判决不能执行的;
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仲裁裁决书、行政处罚决定书的。
如何办理撤销失信条件手续?
1. 履行被执行义务
最直接的方法是履行被执行义务,即偿还债务或完成判决所规定的其他行为。在履行完毕后,申请人需要向法院或相关执行机关提交申请,并提供证明材料。
2. 申请法院裁定
如果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非主观因素导致无法履行义务的,申请人可以向法院申请裁定撤销失信条件。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
3. 提出异议
如果申请人对被列入失信名单有异议,可以提出异议申请。法院会依法审查异议材料,并作出裁定。
4. 行政复议或诉讼
如果对法院或其他执行机关的决定不服,申请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
办理撤销失信条件手续所需材料:
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户口本等);
履行义务的证明材料(如银行转账单、财产转移证明等);
不可抗力或其他非主观因素的证明材料(如医院诊断证明、地震证明等);
法院或其他执行机关的裁定书或决定书;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仲裁裁决书、行政处罚决定书等)。
注意事項:
撤销失信条件的申请应在被列入失信名单后及时提出。
申请人应提供充分的证明材料,以支持自己的申请。
恶意逃避履行义务可能导致法院驳回申请并追究法律责任。
撤销失信条件后,申请人仍需对被执行义务承担法律责任。
2、撤销失信人员名单需要什么资料
撤销失信人员名单所需资料
什么是失信人员名单?
失信人员名单是指由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因严重违反信用且被法院执行生效裁判文书但未履行生效义务而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的人员名单。
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的影响
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会影响个人和企业的信用,并可能导致以下限制:
限制乘坐飞机、高铁等交通工具
限制贷款、等金融业务
影响公司投标、招标等业务
撤销失信人员名单所需资料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之规定,申请撤销失信人员名单需要提交以下资料:
个人申请人: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证明材料(如履行完毕还款凭证、结案证明等)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结果(可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
单位申请人:
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证明材料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结果
其他所需材料:
根据不同法院的具体要求,可能还需要提交以下补充材料:
申请书
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法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申请流程
1. 准备上述所需资料
2. 向原执行法院提交申请书及相关材料
3. 法院审核材料,作出撤销或维持失信决定
4. 法院做出决定后,会及时更新失信人员名单信息
注意事项:
申请撤销失信名单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
法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后,可能会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或进行进一步核实
如果法院未按规定撤销失信名单,申请人可以向上级法院提出申诉
撤销失信名单并不消除申请人违约或欠款的事实,仍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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