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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违法企业信用修复

admin2022-11-20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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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给各位分享严重违法企业信用修复的知识,其中也会对企业行政处罚信用修复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失信企业进行信用修复后多久能恢复?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满1年后可申请信用修复。

一、一般失信行为修复

性质较轻、情节轻微、社会危害程度较小的行政处罚信息,在网站最短公示期为三个月,最长公示期为一年(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修复流程

1、失信主体登陆“信用中国”网站行政处罚信用修复板块或在现场受理网点提交材料。

2、失信主体向行政处罚归属地信用主管部门提交以下材料:

(1)信用修复承诺书原件,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失信主体主要登记证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包括工商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等。

(3)已履行行政处罚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主要包括缴罚款收据等),并加盖公章。

(4)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出具的《涉及一般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决定书》(如有)。

3、失信主体完成提交材料,且行政处罚信息已经满足最短公示期要求,经网站主办单位审核通过后,可由网站撤下公示。

二、严重失信行为修复

违法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社会危害程度较大的行政处罚信息,在网站最短公示期为六个月,最长公示期为三年(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修复流程

1、失信主体登陆“信用中国”网站行政处罚信用修复板块或在现场受理网点提交材料。

2、失信主体向行政处罚归属地信用主管部门提交以下材料:

(1)信用修复承诺书原件,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包括工商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等。

(3)已履行行政处罚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主要包括缴罚款收据等),并加盖公章。

(4)主动参加信用修复培训的证明材料。

(5)由综合信用服务机构试点单位和征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

3、失信主体完成提交材料,且行政处罚信息已经满足最短公示期要求,经网站主办单位审核通过后,可由网站撤下公示。

特定严重失信行为:由于失信行为特别严重,特定严重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按最长公示期(三年)在网站公示,公示期间不予修复。

企业失信信用修复事实怎么写?

根据每条行政处罚拟写信用修复事实,起因经过结果,建议直接咨询监管局对接工作人员。

拓展资料:

1.哪些市场主体可以进行信用修复?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受到市场监管部门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信息,市场主体可以申请信用修复。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的被市场监管部门以外的政府部门认定的市场主体失信信息的修复,由认定的部门负责。

2.信用修复的条件有哪些?

市场主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信用修复:

(一)行政处罚信息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期已届满1年。

(二)已对失信违法行为进行纠正,完成整改,该失信违法行为的不良社会影响基本消除。

(三)自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1年内未再发生失信违法行为。

3.信用修复需要哪些材料?

符合信用修复申请条件的失信市场主体应准备好申请所需材料:

(一)信用修复申请表,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三)信用承诺书,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开。

(四)失信违法行为纠正情况、履行责任义务的证明材料。

4.信用修复要走哪些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决定→归档。

5.信用修复还有哪些特别规定?

失信市场主体在信用修复过程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市场监管部门将作出撤销信用修复决定,并且自撤销决定之日起3年内不再受理其修复申请。

失信市场主体在获准信用修复后,不履行信用承诺,再次发生失信违法行为的,自再次发生失信违法行为之日起3年内不再受理其修复申请。

企业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怎么解决

聚焦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重点市场监管领域,针对市场秩序中存在的痼疾顽症,日前,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同时发布三份重要部门文件,出重拳、下猛药,着力强化信用约束和失信惩戒,推动解决信用信息公示时间过长和信用修复机制不健全等相关信用管理类问题。

一、《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

(一)实施条件

依据《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当事人存在以下两类行为判定,将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1.当事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社会危害较大,受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较重行政处罚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办法规定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并实施相应管理措施。

前款所称较重行政处罚包括:

(1)依照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按照从重处罚原则处以罚款;

(2)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营业执照;

(3)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4)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较重行政处罚。

2.《办法》分别对“食品安全”、“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安全”、“侵权消费者权益”、“破坏公平竞争秩序和扰乱市场秩序”等领域违法行为作出明确规定,存在相应违法行为且符合第一类行为规定情形的,将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二)管理处罚与移出

《办法》对存在上述违法行为的当事人作出了明确的处罚管理规定与失信名单移出条件。

1.管理处罚

(1)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政策文件,在审查行政许可、资质、资格、委托承担政府采购项目、工程招投标时作为重要考量因素;

(2)列为重点监管对象,提高检查频次,依法严格监管;

(3)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4)不予授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荣誉称号等表彰奖励;

(5)法律、行政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政策文件规定的其他管理措施。

2.移出条件

当事人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满一年,且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依照本办法规定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提前移出:

(1)已经自觉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中规定的义务;

(2)已经主动消除危害后果和不良影响;

(3)未再受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较重行政处罚。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实施相应管理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申请提前移出。

二、《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规定》

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适用普通程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相关信息,应当记录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并向社会公示。《规定》对公示内容、公示形式、公示时间与撤销公示条件分别作出规定。

(一)公示内容

依据《规定》要求,公示行政处罚信息主要包括行政处罚决定书和行政处罚信息摘要两部分。其中,行政处罚信息摘要的内容包括: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行政处罚当事人基本情况、违法行为类型、行政处罚内容、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和日期。

当然,《规定》同样指出,所公示行政处罚信息涉及商业机密和个人信息保护的,需对信息进行必要的处理。

(二)公示形式

公示形式主要为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

(三)公示时间

处罚信息公示时间分为“自公示之日起届满三个月”和“自公示之日起届满三年”。前者适用于仅受到通报批评或者较低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信息,而后者则适用其他行政处罚信息。

(四)撤销公示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达到规定时限要求,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提前停止公示:

1.已经自觉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中规定的义务;

2.已经主动消除危害后果和不良影响;

3.未因同一类违法行为再次受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

4.未在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

当事人受到责令停产停业、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限制从业、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吊销营业执照以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规定的其他较为严重行政处罚的,不得提前停止公示。

三、《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

为规范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信用修复管理工作,鼓励违法失信当事人主动纠正违法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重塑良好信用,《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针对被列入异常经营名录和行政处罚的当事人制定了三类信用修复办法。

异常经营信用修复

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的当事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本办法规定申请信用修复:

1.补报未报年份年度报告并公示;

2.已经履行即时信息公示义务;

3.已经更正其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公示信息;

4.依法办理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变更登记,或者当事人提出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可以重新取得联系。

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信用修复

当事人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满一年,且符合下列情形的,可以依照本办法规定申请信用修复:

1.已经自觉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中规定的义务;

2.已经主动消除危害后果和不良影响;

3.未再受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较重行政处罚。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实施相应管理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申请提前移出。

其他行政处罚信用修复

依据《办法》规定,除《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规定》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的行政处罚——“未因同一类违法行为再次受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者仅受到警告、通报批评和较低数额罚款外,其他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期满六个月,其中食品、药品、特种设备领域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期满一年,且符合下列情形的当事人,可以申请信用修复:

1.已经自觉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中规定的义务;

2.已经主动消除危害后果和不良影响;

3.未因同一类违法行为再次受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

4.未在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

企业信用修复什么意思?

企业信用征信出现不良,会影响企业的贷款还有一些正常的经营。很多的企业贷款逾期没有及时处理,就会上了征信,需要修复,在行业里面叫异议申请处理。

信用修复,是指信息主体在一定期限内主动纠正违法失信行为、消除不利影响,向失信行为认定单位提出申请并经审核同意,由信用平台对所归集的信用信息进行相应适当调整的过程。调整后该失信行为信息不再列为公开披露对象或作为失信惩戒依据。

信用修复的本质是恢复失信者的信用度,降低对失信者的惩罚力度,或终止对失信者的惩罚。

企业失信可以修复吗?

可以修复。

一、涉及一般失信行为

最短公示期为三个月,最长公示期为一年。

1、准备信用修复承诺书、行政相对人主要登记证照、已履行行政处罚相关证明材料。(或者信用承诺书和由行政处罚机关出具的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表)

2、查询身边的现场受理网点,去现场提交修复申请。(或者在线提交修复申请,在信用中国PC端或信用中国APP中,查询企业信用信息,点击“在线修复申请”并提交材料)

二、涉及严重失信行为

最短公示期为六个月,最长公示期为三年

1、准备信用修复承诺书、行政相对人主要登记证照、已履行行政处罚相关证明材料、由行政处罚机关出具的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表、主动参加信用修复培训的证明材料、信用报告

2、查询身边的现场受理网点,去现场提交修复申请。(或者在线提交修复申请,在信用中国PC端或信用中国APP中,查询企业信用信息,点击“在线修复申请”并提交材料)

三、涉及特定严重失信行为

按最长公示期(三年)予以公示期不予修复

1、在食品药品、生态环境、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强制性产品认证等领域被处以责令停产停业,或吊销许可证、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信息;

2、因贿赂、逃税骗税、恶意逃废债务、恶意拖欠贷款或服务费、恶意欠薪、非法集资、合同欺诈、传销、无证照经营、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和故意侵犯知识产权、出借和借用资质投标、围标串标、虚假广告、侵害消费者或证券期货投资者合法权益、严重破坏网络空间传播秩序、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等行为被处以责令停产停业,或吊销许可证、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信息;

3、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不可修复的行政处罚信息。

还有一些情况比较复杂的,可以去咨询专门的企业信用修复公司!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信用修复申请需要哪些材料?

材料一:信用修复承诺书(加盖公章)

材料二:行政相对人主要登记证照复印件:主要包括工商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等;

材料三:已履行相关行政处罚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材料四:信用修复申请书;

材料五:参加信用培训相关证明材料;

企业申请信用修复须履行政处罚决定,并作出信用修复承诺。一般失信行为申请信用修复的,可向信用网站或行政处罚决定机关提供履行行政处罚材料,作出信用修复承诺,经过核实程序后,在最短公示期期满后撤下相关公示信息;严重失信行为申请信用修复的,除达到上述要求外,还需主动参加信用修复培训,并由 修尔信 信用服务机构提交信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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