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删除被执行人失信信息的说明书
近年来,我国加大了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力度,执行信息公示制度得到了广泛实施。在执行信息公示中,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和违约情况都被公开展示,这无疑对被执行人造成了极大的社会影响和经济压力。因此,成为了一些被执行人渴望被删除执行信息的目标。本文将从如何申请删除失信信息的角度,为大家提供具体的操作指导。
一、申请人资格条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管理办法》,申请人可以为被执行人本人、代理人或者更高级别法院、其上级人民法院的执行机关。申请人要求需要具备,确证下列条件之一:
1.判决已经生效,且已经履行完毕或者遵守完毕相关义务。
2.获得全额赔偿或者其它判决金,对被执行人的义务已履行完毕。
3.未规定履行主体义务、有履行主体不明确的判决已经生效,由法院、检察院等机关出具证明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履行义务)的证明。
二、操作流程
1.首先,申请人需准备好以下材料:
(1)被执行人的委托书。
(2)法院(检察院)出具的证明被执行人已经履行完毕相关义务的相关文件。
(3)被执行人的身份证明。
(4)被执行人的执行信息公示编号。
(5)其它需要的证明材料。
2.然后,向被执行人所在法院的执行机关提出删除失信信息的申请。在申请书中需明确提出删除失信信息及说明原因,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并签好字。
3.等待被申请人所在法院的执行机关审核并准许申请。
4.经过审核许可后,被执行人所在法院的执行机关会向执行信息公示网及其他需通报的单位通报删除的决定,删除执行信息加以处理。
三、注意事项
1.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要求具有真实、准确、合法性,申请人的身份资格需要符合规定条件。
2.申请人提出申请时必须完全填写各项申请信息,需详细说明删除失信信息的理由。
3.申请人提出申请后需合理等待相关部门审核,不可自行将执行信息删除。
4.申请人提出申请时不得隐瞒含糊其事实与情节,扰乱公共秩序、妨碍司法公正。
申请执行人删除被执行人失信信息,是一项极为重要的工作,需要前期充分的准备和认真的操作。如果遇到问题,可以到被执行人所在法院的执行机关咨询相关人员,获得必要的帮助。同时,我们也希望被执行人能够履行相关义务,以避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和社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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