删除裁判文书记录是指将原本被公开的裁判文书记录从公开渠道上撤下,使人们无法通过法院公开渠道来查看这份记录。删除裁判文书记录需要提交一份申请书,并经过法院审核批准后方可生效。那么,如何正确撰写删除裁判文书记录申请书呢?
首先,在写申请书前,需要了解删除裁判文书记录的条件和程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开审判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情形下的裁判文书可以申请删除:
1.属于公开范围以外的案件;
2.当事人已经死亡,裁判文书可能对其合法权益产生影响;
3.当事人个人隐私被侵犯或可能被侵犯;
4.其他依法应当删除的情形。
了解了这些情况后,我们开始撰写申请书:
1.首先,明确申请删除裁判文书记录的原因。如果是个人隐私被侵犯,需要具体说明隐私内容,例如姓名、身份证号码等;如果是当事人已经死亡,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如果是其他依法应当删除的情形,则需要详细说明理由。
2.其次,说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职业、单位、联系方式等,需要保证信息真实有效。
3.接着,需要提交相关证明文件,例如身份证明、死亡证明、侵犯个人隐私的证据等。
4.最后,申请人需要签名并注明日期,同时需要提交申请书的复印件。
在申请删除裁判文书记录时,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1.申请书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内容必须真实有效,否则申请可能被驳回。
2.申请人要明确删除裁判文书的类型以及处理结果,例如是直接删除,还是做出相应的修改。
3.申请人应该保留好申请书的复印件,以便之后查询处理结果。
总之,删除裁判文书记录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需要申请人慎重考虑申请理由,并且必须符合法律规定。撰写申请书时应该清晰明确,证据充分有效,以提高申请成功的几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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