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分享案外人申请撤销判决书怎么写的的一些知识点,和案外人申请再审和第三人撤销之诉的问题解析,大家要是都明白,那么可以忽略,如果不太清楚的话可以看看本篇文章,相信很大概率可以解决您的问题,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一、案外人执行异议成立后可以解押吗
1、案外人执行异议成立后,可以向法院申请解除其财产的查封、冻结、扣押等措施,从而解除解押。
2、法院将根据案外人的申请以及案件具体情况,对其请求进行审理,并最终决定是否解除解押。
3、如果法院认为解除解押符合法律规定,并不会损害案件的审理和执行,那么案外人的解押申请有可能会被批准。但需要注意的是,解押的最终决定权在于法院,具体情况还需根据各案具体情况来决定。
二、第三人撤销之诉和案外人申请再审两者区别是什
第三人撤销之诉与案外人申请再审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提起的主体不同:第三人撤销之诉的提起主体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或者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案外人申请再审的提起主体为案外人,即与案件处理结果没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
2.提起的时间不同:第三人撤销之诉需要在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生效之前提起;案外人申请再审则需要在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二年内提出。
3.诉讼地位不同:第三人撤销之诉中,提起诉讼的第三人相当于原告的地位,与案件当事人形成诉讼关系;案外人申请再审中,案外人与原案件的当事人处于同一诉讼地位,法院对原案件进行再审审理,但不会改变原案件的判决结果。
4.诉讼标的不同:第三人撤销之诉的诉讼标的是第三人认为原生效裁判文书存在错误,要求撤销原裁判文书;案外人申请再审的诉讼标的是案外人对原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执行标的物主张权利,要求停止执行或者变更执行。
综上所述,第三人撤销之诉和案外人申请再审虽然都是针对已经生效裁判文书的救济方式,但具体制度设计上存在一定差异,主要表现在提起主体、提起时间、诉讼地位和诉讼标的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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